证券代码:430510证券简称:丰光精密公告编号:2024-064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200万股,不超过3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27.88元/股,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5576万-8364万,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15813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每10股派1.2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V*Q/Q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 为每股的派息额;Q 为
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 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1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7.8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8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P0﹣V*Q/Q0)/(1+n)=(27.88-0.12*131581378/131581378)/
(1+0.4)≈19.83元(保留两位小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4年7月5日起生效。
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
相应调整为3966万-5949万,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后续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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