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乐
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乐创技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乐创技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乐创技术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此次发行股数为1019211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0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304590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8531641.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1927455.87元。
截止2023年3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DAA4B0001)、(XYZH/2023CDAA4B000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募集资金累计序号项目名称投资进度
资金总额(元)投入金额(元)运动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
152000000.0016485535.7631.70%
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2000000.0015001671.5046.88%
3补充流动资金27927455.8717523408.9362.75%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调整后达到预定项目名称可使用状态日期可使用状态日期运动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2025年01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01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而作出的预估,已在前期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应用领域情况等因素影响,公司审慎控制投资进度,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运动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485535.76
元、15001671.50元,投资进度为31.70%、46.88%(前述数据未经审计),预计募投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会延迟。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运动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运动控制系统智能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
12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相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敬亮阎华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