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18证券简称:苏轴股份公告编号:2024-083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 O 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届满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 O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已于2024年11月5日到期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二 O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稿)》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8月3日召开第
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5年8月18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9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号)文件,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4000000 股新股。其中,公司向“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二 O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2300000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和《关于股票发行新增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司向“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二 O一五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2300000股股份,于2016年5月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
1/2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2个月,自苏州轴承厂股份有
限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东吴苏轴资管1号名下时起算,即2016年5月6日至2019年11月5日。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的转让做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按照规定程序延长。
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二 O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二 O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24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1月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二 O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二 O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3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11月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暨终止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司二 O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该计划所持股票已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2016年5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
5日)通过做市转让方式及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累计出售股份数量合计
42541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14%。
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根据《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二 O一五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稿)》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后续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