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18证券简称:苏轴股份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大楼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滚针车间扩建,计划新建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实施“新大楼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根据《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结合该项目的投资预算,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2025年3月17日,经公开招标,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投标总报价389万元(含税)中标。因其控股股东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新大楼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新大楼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文华、韦颖博、肖辉华、黄元根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新大楼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钱莉萍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审议通过《关
1/4于新大楼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根据《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十条之规定,结合公司与关联人单笔或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金额情况,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2号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玉山路60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日
法定代表人:马楫
实际控制人: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实缴资本:50000000元
主营业务:设计制造、装备研发、销售、安装服务:水处理设备系统工程、水质监
测系统集成、废水处理设备与工程、污水处理设备与工程、废气处理设备与工程、噪声
处理设备与工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水质分析与检测、工艺实验与试验、技术咨
询与服务;通用机械产品、零部件加工生产、纳米材料制备与销售。
关联关系: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
股股东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故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方。
财务状况:
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30147.24万元,净资产为9602.1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5573.61万元,净利润为1104.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关联方资信情况,该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履约能
2/4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协商确定。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兼顾效率和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工程地点:苏州高新区珠江路508-3号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扩建滚针车间项
目现场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内容:新建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分为含氮磷废水和不含氮磷废水两股废水,
其中含氮磷废水水量 50m3/d,不含氮磷废水水量 150m3/d,含氮磷废水零排放,不含氮磷废水排放标准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执行。
(二)合同工期: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场并与土建单位对接,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并开始通水调试运行。
(三)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389万元(含税),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大楼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系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
3/4于保障新大楼投入运营后符合环保要求,保障和提升相关产品的产能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