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98证券简称:微创光电公告编号:2024-106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再武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1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