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98证券简称:微创光电公告编号:2024-103
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再武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3418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205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许志勇因工作原因缺席;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4188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公司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41886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毅刚、李建建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人员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武汉微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