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139证券简称:华岭股份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9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65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1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逾1700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逾500人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95539.37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58530.12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3832.05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7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C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J 金融业 货币金融服务
C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J 金融业 资本市场服务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0478.89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1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零售业等。
项目经理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李文先生,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集成电路、汽车制造业和航空业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沈为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集成电路行业、高科技、消费零售业和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6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收费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是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一)《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议》。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