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90证券简称:同辉信息公告编号:2024-116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一方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公司全体
董事共同推举姜秀霞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106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王一方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余一鑫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监事余一鑫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84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平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政君律师、张发靖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体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王磊监事任职2024年112024年第四次临审议通过月14日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一)《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北京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