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90证券简称:同辉信息公告编号:2024-096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一方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2023年年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和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107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张之阳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勇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丁瑶女士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的工作情况和2024年的工作计划,编写了《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经营及董事会主要日常工作进
行了回顾、总结,并对2024年董事会的工作进行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3年的工作情况和2024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编写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并提出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
060、2024-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
057、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基于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813.0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3.55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2159.52万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
06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
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份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00054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1595181.97元,达到公司股本总额
199333546.00元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1069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1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十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七)《关于3769592100%00.00%00.00%公司
2023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十)《关于3769592100%00.00%00.00%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平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政君律师、张发靖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体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