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90证券简称:同辉信息公告编号:2024-114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召集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5:00—2024年11月14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430090同辉信息2024年11月11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北京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七)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余一鑫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磊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如有)、股东持股凭证(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如有)、股东持股凭证(如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和股东持股凭证(如有);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和股东持股凭证(如有)。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00-11: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刚先生联系电话:010-82476677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中路 25号 B座 1层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一)《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二)《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