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017证券简称:星昊医药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2024)年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预计2025年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关联方实际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发生金额发生金额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接受劳务
提供 CMC及 CMO服务 1000000.00 2239131.77 根据关联公司 2025
销售产品、商品、年度业务发展需要提供劳务进行合理预计。
委托关联方销售
产品、商品接受关联方委托
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租赁关联方厂房、出租房210800.00161520.00-其他屋及配套服务给关联方
合计-1210800.002400651.77-
注:2024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的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广东迈德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德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雪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1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11-25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健康路 17号院内 K 栋一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药物临床试验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无
关联关系:公司的孙公司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迈德珐30%的股权,迈德珐属于公司的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内容和金额: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向迈德珐提供 CMC和 CMO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2、关联方名称:国科维思(北京)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维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祁小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缴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9日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18号1号楼401室主营业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祁小平
关联关系:国科维思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国科维思20%的股权。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温茜女士在国科维思任职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内容和金额:公司租赁房屋给国科维思使用,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8万元。
23、关联方名称:北京慧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慧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军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缴资本:25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15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3号6层43-(06)03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胡军
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周均担任北京慧粹监事,并持有其2.00%的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交易内容和金额:公司租赁房屋给北京慧粹使用并提供配套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温茜、周均回避表决,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总资产
的0.0673%,且未超过3000万元。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一致协商确定。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各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星昊医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星昊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星昊医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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