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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10-1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430017证券简称:星昊医药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审议及表决情况

1、2023年9月27日,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同意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何晓云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09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

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的于正芳等88人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1露《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09)。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09日通过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2023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11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110)。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3)。

4、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同意上述议案。

5、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对1名激励对象已经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同意上述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31.20万股、股票期权233.00万份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经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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